北京超千人被列入“骑行黑名单”!限制骑行
北京超千人被列入“骑行黑名单”!限制骑行
北京超千人被列入“骑行黑名单”!限制骑行北京的骑行热度在持续增长。根据(gēnjù)市交通委近日发布的共享单车(dānchē)运营监管情况,本市去年共享单车累计骑行量达到11.44亿人次,比上年增长5.12%。为了规范骑行秩序,2024年全年(quánnián)共有1105人被纳入(nàrù)三家单车企业联合限制骑行名单。
中心城区共享单车达(dá)79.1万辆
据介绍,在本市(běnshì)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(qǐyè)共有3家,包括美团、哈啰、滴滴青桔。三(sān)家单车企业已按规定将运营车辆(chēliàng)信息接入北京(běijīng)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(jiānguǎn)与服务平台,并接受市、区、街道(乡镇)管理部门(bùmén)的监督管理。 2024年全年,全市(quánshì)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累计骑行量为(wèi)11.44亿人次,日均骑行量310余万人次,同比上年增长5.12%,车辆日均周转率为3.31次。从各区报备的共享单车规模(guīmó)来看,去年下半年,中心城区共享单车规模达(dá)79.1万辆,车辆日均周转率3.6次。在远郊区中,通州区、昌平区、顺义区共享单车规模位居前三。 根据《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(xiànzhìxìng)公约》,2024年全年,第三方共采集违规停放信息34214组,有1105人被纳入三家单车企业联合限制骑行名单。
何种行为会导致骑行者进入(jìnrù)“黑名单”?
公约(gōngyuē)里(lǐ)明确规定,在一个自然月度内(nèi),如果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北京市域内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主路(含主辅路出入口与隔离带、桥区路段)上一次及以上、禁停区三次及以上、入栏管理区电子围栏以外区域六次及以上,或因恶意破坏共享单车、私自(sīzì)占有共享单车、利用共享单车实施(shíshī)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企业采取风控措施,则该(gāi)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。
对一个自(zì)然(zìrán)月(yuè)内被纳入联合(liánhé)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,自公示(gōngshì)之日下个月1日起7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(pǐnpái)的共享单车;对连续三个月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,自公示之日下个月1日起15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;对连续六个月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,自公示之日下个月1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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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的骑行热度在持续增长。根据(gēnjù)市交通委近日发布的共享单车(dānchē)运营监管情况,本市去年共享单车累计骑行量达到11.44亿人次,比上年增长5.12%。为了规范骑行秩序,2024年全年(quánnián)共有1105人被纳入(nàrù)三家单车企业联合限制骑行名单。

中心城区共享单车达(dá)79.1万辆
据介绍,在本市(běnshì)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(qǐyè)共有3家,包括美团、哈啰、滴滴青桔。三(sān)家单车企业已按规定将运营车辆(chēliàng)信息接入北京(běijīng)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(jiānguǎn)与服务平台,并接受市、区、街道(乡镇)管理部门(bùmén)的监督管理。 2024年全年,全市(quánshì)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累计骑行量为(wèi)11.44亿人次,日均骑行量310余万人次,同比上年增长5.12%,车辆日均周转率为3.31次。从各区报备的共享单车规模(guīmó)来看,去年下半年,中心城区共享单车规模达(dá)79.1万辆,车辆日均周转率3.6次。在远郊区中,通州区、昌平区、顺义区共享单车规模位居前三。 根据《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(xiànzhìxìng)公约》,2024年全年,第三方共采集违规停放信息34214组,有1105人被纳入三家单车企业联合限制骑行名单。
何种行为会导致骑行者进入(jìnrù)“黑名单”?
公约(gōngyuē)里(lǐ)明确规定,在一个自然月度内(nèi),如果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北京市域内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主路(含主辅路出入口与隔离带、桥区路段)上一次及以上、禁停区三次及以上、入栏管理区电子围栏以外区域六次及以上,或因恶意破坏共享单车、私自(sīzì)占有共享单车、利用共享单车实施(shíshī)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企业采取风控措施,则该(gāi)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。
对一个自(zì)然(zìrán)月(yuè)内被纳入联合(liánhé)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,自公示(gōngshì)之日下个月1日起7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(pǐnpái)的共享单车;对连续三个月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,自公示之日下个月1日起15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;对连续六个月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,自公示之日下个月1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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