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依法取得薪资报酬是劳动者的(de)合法权益按时足额(zúé)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(fǎdìng)义务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一起(yìqǐ)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1名群众讨回欠薪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
4月10日,新化县公安局接县人社局移送“关于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”案件线索,治安大队迅速(xùnsù)组织(zǔzhī)警力展开侦查。
经查,自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,孟公镇某培训(péixùn)学校老板陈某拖欠刘某、罗某等11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(gōngzī)未支付,且经(qiějīng)相关部门多次责令支付,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。
4月23日,犯罪嫌疑人陈某(chénmǒu)被民警抓获归案。经查证后,陈某因涉嫌(yīnshèxián)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经民警做工作,陈某(chénmǒu)愿意筹款发放其所欠员工薪酬,并经其家属筹措款项,14万余元(wànyúyuán)欠薪已全部交予公安机关代为发放。
目前,民警正陆续将追回的欠薪发还给(huángěi)11名员工,案件在(zài)进一步侦办之中。
以转移财产、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的,经(jīng)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,其行为(xíngwéi)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公安机关将(jiāng)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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